经粤港双方磋商,粤港之间将新增5500个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两地车指标,其中香港入境小汽车指标5000个、内地出港小汽车指标500个。
投资类
(一)申请条件
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兴办实业,所投资的企业近三年(含申办年度)在广东省的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粤港两地牌。
(二)相关说明
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2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3副两地牌。
高新技术类
申请条件
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兴办企业,所办企业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副粤港两地牌(不予增办)。
地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指标
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内资公司),近三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副内地入出香港两地牌。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内资公司),近三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副内地入出香港两地牌。
地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指标
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内资公司),近三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副内地入出香港两地牌。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内资公司),近三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副内地入出香港两地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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