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规定
专业运输车辆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审批必须符合广东省政府及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规定。
(二)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交原件核对)
1、《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2、《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车辆登记文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复印件)
3、驾驶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公民《护照》,出港运输车驾驶员并提交《港澳往来通行证》;
4、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驾驶员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张;
(三)办事期限
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办事资料(未注明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交原件核对)
1、广东省内新成立的专业货物运输公司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政府批准文件;
(2)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地出入港澳地区运输企业除外);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港(澳)方与内地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双方详细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6)粤港入出境的货运公司须提交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粤港直通车指标费专用收据》。
2、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新成立的专业货物运输公司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政府或广东省外经贸厅指标分配文件;
(2)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地出入港澳地区运输企业除外);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港(澳)方与内地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双方详细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6)在广东省内揽运货物的,需提交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粤港直通车指标费专用收据》。
3、广东省内专业货物运输公司车辆批文延期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2)粤港入出境的货运公司须提交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粤港直通车指标费专用收据》。
4、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货物运输公司车辆批文延期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2)在广东省境内揽运货物的,需提交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粤港直通车指标费专用收据》。
5、广东省内新成立的专业客运公司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政府车辆指标分配文件;
(2)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地出入港澳地区运输企业除外);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港(澳)方与内地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注名双方详细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6、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新成立的专业客运公司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政府或广东省外经贸厅车辆指标分配文件;
(2)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地出入港澳地区运输企业除外);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港(澳)方与内地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双方详细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7、广东省内专业客运公司车辆批文延期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8、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客运公司车辆批文延期备案所须资料:
(1)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文件。
(二)办事期限
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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